發布會上,焦巧英、張新權分別通報了2014-2024年度保險糾紛司法審查報告,發布了保險糾紛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保險作為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支柱,因其獨具的經濟補償功能和給付手段,以及分散風險、轉移損失功能,被稱為“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保險市場的穩定與健康直接關系著金融安全乃至經濟安全。當前,保險業快速發展,保險行業經營的多樣性、專業性和風險性引發的司法需求也與日俱增,保險糾紛審判工作的重要意義日益凸顯。
此次通報的2014-2024年度保險糾紛司法審查報告從保險糾紛案件審理基本情況及主要特點、司法新舉措賦能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審理中發現的問題、保險糾紛案件典型情況及相關裁判思路、意見建議等五個方面對蘭鐵法院審理保險糾紛案件以來的情況進行了梳理、總結,介紹了案件審理過程中通過樹立正確裁判理念、加強專業化審判建設、深化案件繁簡分流、堅持“調解優先”理念等好的做法,在積極探索專業化保險審判新模式方面取得的成效;通過深化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落實“院長+會長”協作工作機制、發送司法建議書、加大涉農保險糾紛調解力度等方式不斷拓展綜合治理新格局的情況;通過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理念,著力提升訴訟服務能力和水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充分利用“兩微一端”平臺,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采用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新成效。司法審查報告還總結梳理保險案件存在的典型性問題,并對審判思路進行了提煉和總結,對保險企業、投保人、被保險人、金融監管機構及保險行業協會提出了意見建議,能夠引領、教育、規制保險人在承保、索賠、應訴等階段的行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作出提示,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
會上蘭鐵法院選取十年來較為典型的保險糾紛十大案例向社會發布,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涉農保險案件,護航農業“楓”調雨順;聚焦保險格式條款,強化保險重大疾病條款“與時俱進”;聚焦建筑團體意外險,保障建筑勞動者保險權益;聚焦互聯網新業態,促進互聯網保險行業審慎合規經營;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保障,維護外賣騎手合法權益;聚焦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助力保險企業長遠健康發展;聚焦非訴訟解決機制,司法確認解決訴調難題。通過對案情、裁判要旨、典型意義的闡釋,旨在發揮司法裁判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進一步規范保險行業運行秩序,推動保險領域合規經營,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為甘肅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最后,焦巧英就審理保險案件十年以來,蘭鐵法院在保險糾紛審判方面具體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加強訴調對接,實質性化解爭議方面的做法;佟旭東對金融監管機構在人身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的銷售誤導等行為采取的措施;成中對甘肅?。ㄌm州市)金融糾紛調解辦公室的具體作用及運行情況分別回答了媒體記者的提問。
2014年5月,蘭鐵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指定管轄蘭州市城關區、七里河區發生的保險糾紛案件。蘭鐵法院也成為全省受理保險合同糾紛最多的基層法院。自批準管轄以來,蘭鐵法院在保險糾紛審理中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依法妥善審理保險糾紛案件,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導向作用,依法維護涉訴企業、群眾合法權益;強化行業治理,與甘肅省保險行業協會建立全省首個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打造了保險糾紛綜合治理新格局,有效助力行業健康發展,為促進甘肅現代金融行業發展提供了堅強司法保障。2014年5月至2024年11月,蘭鐵法院共受理一審各類保險糾紛案件5775件,審結5648件,結案率97.8%,法定審限內結案率100%,一審服判息訴率92.72%,平均辦案天數63.31天。其中,上訴案件411件,上訴率7.28%;調解結案或準予撤訴案件2114件,調撤率37.43%;發回改判案件77件,發改率1.36%。共受理司法確認案件828件,其中,確認有效826件,確認有效比例達99.76%。較好地完成了保險糾紛案件審理工作。值得一提的是,蘭鐵法院與甘肅省保險行業協會共同推動建立覆蓋省、市、縣(區)保險糾紛三級訴調對接機制,截至目前,全省三級機制共建成保險糾紛調解辦公室32家,共有行業調解員174名、專職律師調解員26名。近5年,全省三級調解室共調解案件89993件,調解金額約29.08億元,為行業減損約28.14億元。通過與一審保險糾紛收案數對比分析,可以看出,三級調解機制的建立充分起到了保險糾紛前置“過濾器”的作用,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以專業賦能行業調解,行業調解以高效解紛“反哺”社會治理,“法院+協會”良性互動,相得益彰。
下一步,蘭鐵法院將充分發揮專業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公正妥善處理保險糾紛案件,維護金融市場安全穩定,服務金融業高質量發展,依法保障金融秩序穩定,以高質量司法審判服務好中國式現代化甘肅實踐。

